京中网(湖北日报)(通讯员:李景涛、王爱阳)10月20日,笔者获悉,荆门市近期正在通过“公关落实”+自查+整改“三管齐下”推进《湖北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。 (《湖北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》)。这一规定要全面、务实、有效,深入基层,为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。 我们将制作一个简短的宣传视频,将法规的宣传带入生活。面对传统公关业态范围有限、公众难以理解等问题,荆门市打破传统公关模式,“文字灌输”,重点关注公关活动。rt视频格式深受大众喜爱,精心制作短视频宣传落实《条例》。本视频的制作严格遵循《条例》的核心内容,从立法目的、适用范围、基本原则、职责分工、船舶水污染、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、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、区域监管合作、法律责任等八个主要部分,详细剖析了《条例》的主要内容。截至目前,这段宣传短片已被观看超过3000次,在咸宁、随州、潜江等城市的交通工作者中传播和推动,真正实现了宣传从“纸上”到“屏幕”、从“地方”到“各地”的转变。 我们广泛排查“发现问题”,确保“严格”控制遵守法规。除了成功发布解读《条例》外,荆门市迅速针对《条例》相关重点领域船舶水质、大气污染等开展“专项自查自纠行动”,并组织各相关部门按照《条例》规定陆续开展“体检”。做到所有问题都有专人管理、全部整改,明确责任部门、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期限。 具体的修复将“补短板”,让“监管”更加有效。针对自查中发现的电力设备使用不当等问题,荆门市迅速组织相关方开展检查修复,确保沿海用能数据上传准确。此外,荆门市还将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。起诉以避免“退回问题”。我们已经建立了一个机制来审查修复程序。同时,鼓励社会公众举报整改未落实或落实存在风险的情况,形成“宣传→自查→整治→监督”的闭环管理。 下一步,荆门市将不断创新《条例》宣传实施方式,同时深化自查整改成果,将《条例》要求融入日常工作,纳入治理环节,使《条例》成为真正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、改善民生民生的“坚实抓手”。幸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