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新闻记者 刘勤 实习生吴新晨 11月3日晚,南京有网友发布视频称,南京一家烧烤店偷狗卖狗肉,要抵制该餐厅。烧烤店老板称,发布视频的人在网上散布谣言,并受到骚扰(正如《Gym News》此前报道的那样)。律师表示,该视频的编辑侵犯了烧烤店老板的名誉,即使删除该视频也将承担民事责任。一家烧烤店的老板孙先生此前告诉吉姆新闻,烧烤店门前的狗是他家的心爱狗,并不是被偷的。该网友发布相关视频后,接到数十个不明电话询问他是否卖狗肉,还有网友在第三方平台上对他们的烧烤店进行了差评。 “我不明白为什么要养狗4日上午,视频发布者删除了该视频。极目新闻记者向视频编辑私信,但未得到回复。河南泽京律师事务所主任傅健认为,根据民法典规定,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犯他人荣誉权。该视频发布者称,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,捏造事实,玷污了对方的名誉,降低了烤肉店的舆论,影响了烤肉店的正常经营,因此,小编侵犯了烤肉店的名誉权,必须承担民事责任,包括法院责令停止侵权、道歉、消除影响。ce,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。更正证据后,烧烤店老板立即通知平台采取移除、屏蔽、断网等必要措施。通知必须采用书面形式,并必须包括通知人的姓名、身份证件号码、联系方式、侵权材料的网络地址或者其他足以准确识别侵权材料的相关信息、要求删除相关信息的原因以及侵权的初步证据。有一点。 “违规后下架视频还是需要承担责任的。只要发布的视频影响了烤肉店的正常营业,就应该赔偿侵权行为对烤肉店造成的影响,包括道歉和赔偿经济损失。”付健说。付健还表示,如果其他网友骚扰烤肉店侵权人有侮辱、诽谤等行为的,可以追究其停止侵权、赔礼道歉、消除影响、恢复名誉、赔偿损失的责任。